什么样的工程可以不交人防费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什么是人防易地建设费? 人防易地建设费,应为e69da5e6ba90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431343036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规定“所有民用建筑项目均要按规定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扩展资料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1、新建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城区每平方米2800元;新城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每平方米2400元;县(漂水县、高淳县)每平方米2200元。2、新建除第1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地面建筑面积4%的比例缴纳易地建设费:城区每平方米2500元;新城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每平方米2300元;县(漂水县、高淳县)每平方米2000元。3、新建除第1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下的,按地面建筑一定比例(城区现按3%、新城区现按2.5%、县现按2%)缴纳易地建设。
人防费是个什么概念? 人防费,就是人防建筑易地建设费。按规定是不应该叫人防费准确名称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国家规定新建、扩建、改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必须修建相当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所有达不到条件的商品房建设项目,须交纳易地建设费,由政府统一易地建设,人防费的交纳,按建房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依据这一规定,收费政策又落实到老百姓每个人的头上,凡在人防建成区内的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按当年年末在职职工人数,由单位按每人每年10-20元缴纳人防建设费;个体工商经营者,每年每户缴纳30元-50元人防建设费。扩展资料:法律依据自1996年《人民防空法》颁布实施十一年以来,我办力排阻力,严格按照人防法律法规办理各项“结建”手续,有力的促进了人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依法拓宽人防工程建设渠道,加强管理力度,提高防空地下室建设率,坚持“以建为主,以收促建”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和收费。《人防法》第四条规定: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第八条规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