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部关于燃煤锅炉节能防污标准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1、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现有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执行表 1 规定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排放限值。2、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新建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执行表 1 规定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排放限值。3、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燃煤锅炉执行表 1 规定的汞及其化合物污染物排放限值
生物质热电联产系统适用于哪些地区? 首先,与传统的燃煤热电联产相比,生物质热电联产在解决能源问题的同时,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目前大力倡导节能减排的趋势;其次,与现阶段受到追奉的燃气热电联产相比,生物质热电联产对燃料的要求较低,燃料的来源丰富、渠道多样,具备燃料成本较低的优势。第三,以生物质为燃料的热电联产项目,不同于常规化石燃料项目,应从生物质热电联产的宏观政策环境、产业政策要求及行业准入条件,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主要设计数据,资源量几方面进行充分研究方能确定结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具有生物质能e69da5e6ba907a6431333433626461利用和热电联产双重属性,是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广的项目,不应以不符合常规热电联产的额准入条件予以否定。在热电联产方案选择上,生物质热电联产有望在环保要求较高、燃料储量充沛易于获取、供应价格合理的适宜地区进行推广;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及山区林地内,可将农林废弃物进行能源资源化转化,具备较强的可行性。生物质燃料比传统煤炭类化石燃料成本高,同时受到地域区别、气候差别、土壤条件和生物质原料分布不均的限制,还不能保证完全稳定、可持续的产业化生产。因此,生物质热电联产系统适用于就近可以提供充足的原料而且有热电。
氯碱的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2113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261公告2007年第74号为遏制氯碱行4102业盲目扩张趋势,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规范1653行业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各有关部门在对氯碱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境评估、信贷融资、电力供给等工作中要以本准入条件为依据。附件: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日附件: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为促进氯碱行业稳定健康发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行业综合竞争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优化布局、有序发展、调整结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技术进步”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对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提出以下准入条件。一、产业布局(一)新建氯碱生产企业应靠近资源、能源产地,有较好的环保、运输条件,并符合本地区氯碱行业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除搬迁企业外,东部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电石法聚氯乙烯项目和与其相配套的烧碱项目。(二)在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