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的误餐费 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社会保险的详细了解 了解社会保险 1、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生病、工伤、生育等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而中断劳动,不能获得。
关于误餐费的会计分录 应放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会计科目中核算,不能放在”管理费用—应付福利“中。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的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和《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有关规定,可以认定其具有工资性质,应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会计科目中核算。分录: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扩展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82号)文件规定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