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气象局的主要职责 1.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汇总、分发的组织管理。2.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制定人工影 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对有关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工作。4.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州(地、市)人民政府对州(地、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
关于山东气象局的待遇问题 雾霾城市
山东省气象局怎么样? 简介:山东省气象局是中国气象局的下属机构,又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在中国气象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管理山东省行政区的气象工作。省局机关设有9个内设机构、7个直属事业单位。注册资本:299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