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复议后的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怎么办? 对财产保全的裁定2113申请复议的,人民法5261院应及时4102审查~经过1653复查认为裁定正确的,回通知驳回当事答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消原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9条规定,受诉人民法院院长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发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有错误的,应当按审判监督程序立即纠正。至于要求负责该裁定的审判长回避的申请的理由,并不在回避的适用条件范围内,具体要看法院是否受理~
驳回诉讼保全复议裁定书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
驳回财产保全复议民事裁定书 (2012)x刑初字第号自诉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x,女,19*年*月*日出生,*族,*省xx县人,农民,小学文化,住*省xx县xx乡,公民身份号码:00000000。诉讼代理人xx,*xx师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