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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和地上权的区别 永佃权与地上权的区别

2021-04-24知识12

请法律专业人士解释一下:地上权、永佃权和地役权? 地上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或集体土地的权利;永佃权,是按年向土地所有人交付租金而长期或永久地使用、收益其不动产的权利。永佃权源于罗马法。日本和台湾的民法,仍然分别规定了\"永小作权\"和\"永佃权\",但权利范围较罗马法时代小,仅限于耕作、畜牧。日本民法第278条规定的永小作权期限为20-50年,与罗马法永佃权之永久性相异。我们完全可以借鉴罗马法、日本民法和台湾民法,建立我国的永佃权。土地所有权人(在我国包括土地使用权人)为了利用自己的土地而有限地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就是地役权。地役权一般涉及两个地块,且这两块土地分属于两个所有权人,其中一块土地向另一块土地提供服务。

主物权 什么叫主物权 主物权:“从物权”的对称,不以他种权利的存在为前提而独立存在,不因他种权利的存在或消灭而影响其效力的物权,如所有权、地上权等。。

用益物权有哪些类别? 主要有:经营权、承包经营权、地上权、典权、采矿权、地役权、用益权、永佃权、租赁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

#永佃权与地上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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