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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又叫什么,适用特征有哪些 哪些形式使用不安抗辩权

2020-07-18知识11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法与适用条件是什么当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但是应当立即通知另一方;当另一方对履行合同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哪些情形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 我国《合同法》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必须属于异时履行。三行使期间为合同生效后至先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呢? 我国《合同法》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必须属于异时履行。三行使期间为合同生效后至先不安抗辩权的行为表示方式是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行为表示方式是哪些不安抗辩权的行为表示方式主要有:中止履行、追回已在途中的货物、追回已在途中的货款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按合同法第68条规定,先给付义务不安抗辩权又叫什么,适用特征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又叫什么,适用特征有哪些不安抗辩权,亦称“保证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异时履行的双务合同中;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未届履行期限;下列哪些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为表示方式 (一)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二)按合同法第68条规定,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有权中止履行。所谓中止履行,就是暂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履行义务仍然存在。在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此处所谓适当担保,既指设定担保的时间适当,更指设定的担保能保障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至于担保的类型则在所不限,可以是保证,也可以是抵押、质押等。先给付义务人解除合同(三)按合同法规定,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后,后给付义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 不安抗辩权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的方式,由先给付义务人通知后给付义务人,通知到达时发生合同解除效力;但后给付义务人有异议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与仲裁机构确认合同解除效力。后给付义务人的行为构成违约时,应负违约责任。先履行方符合下列哪些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为表示方式 不安抗辩权的行为表示方式是()。a.中止履行b.追回已在途中的货物c.追回已在途中的货款d.解除合同e.撤销合同考生答案:未答正确答案:abc简述适用不安抗辩权的几种情形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下列哪些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为表示方式 效力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 按合同法第68条规定,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有权中止履行.所谓中止履行,就是请问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这个是我们试卷上的论述题,老师居然出我们还没有上课的内容,真是汗~现在又不告诉我们答案,要我们自己去找。

#不安抗辩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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