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代理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代理包括哪些 1、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3、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1、民法总则是规定民事活动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在民法典中起统帅、纲领作用,保障竞争、公平、统一的市场经济秩序,及和睦、健康、亲情的家庭生活秩序。2、其规定的内容包括基本民事主体和关系的定义,民法体系内通用的原则,承担着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的任务,可谓公民社会生活的“总规矩”。二、法律依据1、一般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代理包括哪几类? 代理是很常见的一种民事法律活动,比如公民在打官司的时候,往往需要聘请一位专业律师作为代理人。双方签署授权代理协议后,就应该按照要求履行各自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