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中心路上出现暖心一幕
晚高峰拥挤的车流中
两根车道上的车纷纷避让45度
为救护车让出生命通道
……
戳视频↓
7月23日19时许,正是下班晚高峰时段,一辆120救护车拉着警报却被堵在长乐路瑞金一路的车流中,情况十分紧急。黄浦交警支队铁骑二中队民警车宗涛巡逻至此,上前询问目的地后,当即拉着警报喊着话,让前方车辆靠边。
暖心的一幕发生了:两条车道上的车,同时向相反方向斜向避让45度,给救护车让出一条生命通道,救护车在民警的带领下很快驶离了这段拥堵路段。为当时的现场司机们点赞!
不过在这里也要提醒各位司机
众所周知
“45度避让法”
需在前后车辆保持足够间距的条件下
才能达到!
“上海的道路宽窄不一,如果一味强调45度让路也不现实,关键时候只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能够通过就行。”上海的一位老交警表示,“让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否则因为礼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司机仍然要自己担责。”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No.1
因避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而产生交通违法违规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1条第3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中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
如果最终还是接到了处罚通知,车主可以到交警部门进行申诉,交警部门将优先进行查证核实,第一时间予以核销。
No.2
有条件避让而不避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的记3分罚200元。
《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也有类似规定:“救护车执行急救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得阻碍救护车通行。对因让行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而导致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和行人,免予行政处罚。对不按照规定为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让行的车辆和行人,院前急救机构可以将车辆或者行人阻碍救护车通行的情形通过视频记录固定证据。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证据,依法进行处罚。”
除了“45度让路法”
避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还要注意这些
遇相对方向来车为特种车辆,且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应当减速观察。如特种车辆要左转弯或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 应停车让特种车辆先行。
同一路段,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如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变道,应减速让特种车辆快速通过。如遇各车道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特种车辆在后方同一车道时,应当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
同一路段只有一条车道,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前方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及时靠边停车让行。有应急车道的,不得在应急车道上行驶。
遇前方路口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同车道内的前车应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驶过停止线后靠右侧停下,让行特种车辆。
早晚高峰的上海市区道路
车流大、路面情况复杂
但发生在长乐路瑞金一路的这暖心一幕
却恰恰表明了驾驶员们的良好素质
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加塞
危急时刻
为事故让出的每一分钟
都是对生命的尊重和保护!
上海还有这些画面
引起极度舒适!
2019年
上海拉链式通行的视频火遍全网
网友怒赞上海讲规矩
↓
只有这两个匝道的一段画面
来体现上海的“讲规矩”吗
当然不止!
戳视频↓
△视频时长:1分15秒,建议WIFI环境下观看
就是这样的交替通行!
内环高架大柏树上匝道
内环高架宛平路匝道
延安高架福建路上匝道
除了拉链式通行
这些监控画面也引起舒适!
礼让行人
曹杨路近枫桥路
曹杨路近固川路
梅川路近中江路
电动车推行
徐汇区华山路
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