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经济法关系主体的公民有什么条件吗?比如年龄? 随着部门法划分界限的逐渐明确以及法学学科的不断发展,“经济法”这一概念的法学意义已经被特定化为与民商法相并列的经济法法律部门以及与其相对应的经济法学科,而不再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或者与经济相关的法,这样的表面含义。未见发文中专门就经济法关系主体进行划分,但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外乎: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法律关系的公民(自然人)即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一国境内或者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在法律关系中的公民(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的行使时间从出生起到死亡止。但因为公民(自然人)在一生中,智力能力是生长发育成熟的过程,其行为能力即受智力能力限制,故分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人。先行的法律《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是:1、不满10周岁(以身份证登记出生日起算)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经济法关系主体的公民应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和限制民事。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国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并能够独立。
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有(). A 自然人 B 集体 C 国家 D 行为 请哪位高手详细说明一下. abc 在中国,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能够参加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以下三类: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一是各种国家机关,二是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