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需要公开招投标吗 案例 需要。(本问题由中国房采网回复1)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县九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以企业自筹为主,由获取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中标企业全额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禁止转让。招标人为随县九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襄樊金丽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分公司受随县九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中标人将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随县人民政府。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共为1个标段。2.2招标项目的名称: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2.3工程地址:随县星炬社区2.4总投资额:6439.04万元;2.5投资方式及投资额:随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采用BOT方式进行投资,投资额概算为6439.04万元;2.6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代表xx签订污水处理厂专用设备特许经营协议,应具备哪 按照六部委《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污水处理的特许经营应当通过公开竞拍获得,若未经该程序,其行为也违反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应视。
污水处理厂BOT项目详细合同书(完整版)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姜超群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合同书甲方2113:5261*市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乙方:4102*公司二00九年*月*日附件45鉴于:1.1*管委会(下称甲方)系依1653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行政主管部门,已经获得*市人民政府的授权签署本合同,其法定住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区*,法定代表人为*;1.2*公司(下称“乙方”)为由经公正程序确定的投资人—联合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为实施本协议的目的,依据中国法律独资设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实施*区*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的项目公司。其法定住所为*,法定代表人为*;1.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4年3月19日发布第126号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并于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1.4*市人民政府已批准*区*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并授权*经济区签署*经济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甲方同意由乙方作为*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权的被许可人;1.5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2.1定义:本合同中下述用词及用语将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定义。2.1.1甲方:*市管委会2.1.2乙方:*公司2.1.3双方:指甲方和乙方2.1.4本项目:指甲方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