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3日,独山县人民法院基长人民法庭庭长陆荣森接到基长镇阳地村第一书记陈国良电话,称该村40余户村民与某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民小微企业因欠薪问题发生劳务纠纷,希望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妥善处理各方纠纷,减少诉累。
了解情况后,陆荣森庭长即安排次日到基长镇阳地村,指导阳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某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几个农场与村民劳务纠纷。经现场调解,各方对劳务报酬标准、务工天数及尚欠劳务报酬进行了核算,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基长人民法庭当即现场审理后对各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此次调解,涉及40余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0余万元。
(基长人民法庭在阳地村巡回办案)
今年以来,独山县人民法院各人民法庭在巡回审判传统模式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将参与乡村综合治理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基长人民法庭开展“院坝法庭”,是人民法庭参与乡村综合治理的具体体现。“巡回审理到院坝”是该镇践行“枫桥经验”,推行“法治六在院坝”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法庭将庭审开进院坝小巷、田间地头,直达当事人家门口的最佳方式。诉前靠前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既是人民法院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集中体现,更是人民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