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法律越来越健全,人们维权意识也逐步提高,以往一如职场深似海,“给活儿就干”“看老板脸色”的事情越来越少,相反,现在的职场人每个都有自己的想法。
以前,如果公司找个什么理由将你辞退,打官司打不过,也不知道该去哪儿讨公道。今时不同往日,前有华为员工被辞不满,呼吁社会人群发声;后有腾讯员工因“每天在岗不足8小时”被辞,反诉要加班费等500余万。大家的维权意识和自我意识真的是越来越强了。
当然,腾讯这件事孰是孰非还尚未可知,事情究竟是怎么样的呢?我们来看一下。
事情的起源是这样的,去年3月28日,腾讯公司高级工程师闫先生因在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定,如迟到、早退,在岗时间不足等,而被腾讯单方面解除了其与腾讯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且,在离职当天,公司还接触了闫先生在公司的内网、邮箱、工卡等权限,甚至可以说是被安保人员轰走。
三个月后,闫先生不满腾讯的做法,于是向所在地区的相关部门提出仲裁,但结果并未如愿。
于是,在12月份的时候,闫先生又开始在微博发长文抒发自己遭受的不公待遇,及愤愤不平的心态。其中文章中有提到自己从2012年入职后就经常加班,不仅周末加班,有时甚至会熬通宵。无疑是对腾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反击。但是说是这么说,闫先生也并无证据,孰真孰假我们不得而知。
但随着事情的持续发酵,关注的人越来越多,闫先生还在“讨公道”的路上前进,并未放弃。终于,在今年2月份,深圳市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二审,但由于腾讯公司给出了完整的证据链及视频证物,确定闫先生确实每天工作不足8小时,所以这次闫先生也并未胜诉。
不过他自称自己曾举报内部人员自己在外开公司,怀疑是被报复才被裁员。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真正查下来,不会有人没有问题。不过这位闫先生,如果同事真的有问题为何不好心提醒一下,而选择直接向公司举报呢?是否是出于对自认为和自己同一起跑线的人事业有成的嫉妒心理,这个我们也不好擅自揣测。总之,行走世间,我们还是先把自己管好,再去管别人,不要手伸得太长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