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4日5时30分许,薛某驾驶甘JMXXXX号小型客车行至文峰药材交易市场门前路段时将包某某碰撞,致包某某死亡,车辆受损,造成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薛某承担全部责任。薛某涉嫌交通肇事罪。
陇西县公安局于2016年6月15日立案侦查,同年8月9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薛某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薛某经公安机关多次传唤均未到案。
此案对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交通肇事者的恶劣行径及造成的影响,给辖区人民群众正常生活无形中蒙上了一层阴影。案发引起领导高度关注,为及时破获此案已成为考验这支年轻队伍能力和重塑陇西交警新形象具体体现。面对如此重大的案情,大队领导自始至终没有放弃侦破念头,苦苦追寻了四年,仍未有任何消息。
大队新的班子成员深感责任重大,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侦破方案,成立专案组,事故中队全体民警积极参与,全面展开侦破工作。通过县公安局网安部门的分析和研判,通过大量的技术侦查,于2020年7月23日终于确定嫌疑人薛某的活动位置。得这一信息后,经请示汇报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吕军华后,由副大队长何向军带领专案组连夜赶赴陇南,于7月24日清晨将嫌疑人薛某在陇南市武都区成功抓获,当日将嫌疑人薛某押解回陇西。
目前,犯罪嫌疑人薛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