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购物满100元返还20元现金时,商场代扣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赠送购物券 赠送购物券 目前很多商场都采用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赠送购物券的促销方式,如买100送20的活动,满400送200的活动等都属于此类。这种促销方式不会使商家负担多余。
某商场购物满100元返还20元现金时,商场代扣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返还现金属于“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某商场购物满100元返还20元现金时,商场代扣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赠送购物券目前很多商场都采用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赠送购物券的促销方式,如买100送20的活动,满400送200的活动等都属于此类。这种促销方式不会使商家负担多余的税金,因此是比较流行的促销手段。在会计处理上,我们始终应遵循会计上的谨慎性原则,在销售商品时应将赠送出的购物券作为或有负债处理。同时对于已送出的购物券,并不确定会在哪一个会计期间发生,所以不能全额计入赠送当期的费用,可以先作待摊的费用处理,待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确认无法回收的购物券,冲销“其他应收款”和“预计负债”。例:培硕公司2004年3月搞促销活动,凡购物满100元送20元的购物券,共发出1000张购物券,收回800张。会计处理如下:1、发出购物券时:借:其他应收款 20 000贷:预计负债 20 0002、收回购物券时:借:预计负债 16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3 67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3253、对未收回的购物券作冲销处理:借:预计负债 4 000贷:其他应收款 4 000如果企业送出的购物券只在本期间有效,也可以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续上例。1、发出购物券时:借:销售费用 20 000贷:预计负债 20 0002、收回购物券时:借:预计负债 16 000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