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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防控两不误,扣押车辆促结案

2020-07-28新闻12

疫情期间,菏泽市定陶区法院执行力度不减。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7月23日执行干警雷霆出击,自下午四点半到晚上九点半,经过5个小时的机智执行,成功将一辆大货车依法从曹县扣押至法院。

申请执行人定陶某运输公司与被执行人范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范某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86000元及逾期利息,因范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本案进入执行程序。据悉范某借款是用来购买本次扣押的车辆,并将该车辆挂靠在申请执行人处。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涉案车辆在脱险的情况下一直在外地运营,直到7月23日申请执行人通过定位得知车辆进入了曹县境内,执行法官在得到这一消息后,即刻组织10名执行干警火速奔赴曹县。到达地点后,发现该车辆正在维修保养,轮子、减震板已被拆卸了一地,车上还有运输的货物。执行干警出示了工作证件和相关文书后,告知被执行人范某应依法配合法院扣车,范某得知法院将扣押车辆后情绪激动,并鼓动周围围观的几个人试图阻扰执行,经过曹秀谦法官的反复释法说理后,被执行人及周围的几个人情绪逐渐得以稳定,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考虑到车辆保养至少需要两天、车中货物也并非被执行人所有,执行法官与单位领导沟通后决定,要求被执行人对该车辆暂时不予保养,并与修车厂几次协商要求他们尽快装上已拆卸下来的车辆部件。经过三个小时的组装,车辆恢复正常运行,期间曹秀谦法官又对被执行人范某耐心劝导,并与修车厂积极协商决定暂时把车中货物卸载到修车厂。在卸货过程中,由于操作叉车的人员技术不够熟练,法院干警马凯同志利用自己曾有技术的优势主动请缨驾驶叉车,在曹秀谦法官的指挥下,其他干警齐心协力帮助卸货,同时组织过往车辆通行。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完成了在确保货物安全无损的情况下精准卸货,直到此时,干警们才带着一脸疲惫安心离去。

曹秀谦法官表示,如被执行人范某再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会依法对涉案车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将拍卖所得价款用于履行本案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

【来源: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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