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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连续两年获评广东河湖长制考核优秀

2020-07-28新闻10

近日,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广东省2019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结果显示,全省各市2019年度考核等次均为良好以上,其中深圳、江门、广州、韶关、佛山、珠海、茂名等7市考核等次为优秀。

据了解,深圳、江门、广州、韶关、珠海等5市已连续两年获优秀考核等次。

考核分4等次并实行“一票否决”

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广东省从2018年起,每年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分值为90分以上且排名前7位的,考核结果为优秀;考核分值为90分以上且排名第7位之后,以及考核分值为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良好。

考核还实行“一票否决”。若区域内发生1起重大突发水环境事件等情形,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若发生2起以上重大或者1起以上特大突发水环境事件等情形,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逾8万名河长湖长年巡河湖484万人次

考核发现,2019年,广东全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省、市全面建立了河长制工作述职机制和考核机制,全省五级80430名河长、476名湖长全年共巡河湖484万人次;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并取得决定性成效。

至2019年底,全省共清理整治入河排污口10605个,清淤疏浚黑臭水体474条、清淤河道长度1080公里,整治规模以上河湖“四乱”问题7487个,全年清理水面漂浮物669万吨,全省河湖面貌明显改观,全省地表水国考优良断面同比增加3个,劣V类断面同比减少4个;广州、深圳、佛山、惠州、汕尾、东莞、清远、潮州等8市全面消除了建成区黑臭水体。

同时,考核过程中也发现广东省劣Ⅴ类断面、黑臭水体整治等河湖突出问题攻坚任务依然艰巨。万里碧道规划建设还有大量开创性工作要做,部分地区基层河长存在责任意识和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此外,根据公众评价问卷调查,社会公众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对本地水环境质量的满意度还不够高,表明广东省河长制湖长制公众参与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河湖治理成效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深圳落实1033名河长、818名湖长

2016年初,深圳黑臭水体数量在全国36个重点城市最多,堪称“有水皆污、有河皆黑”。严重的水环境污染,成为这座全球经济中心城市最大的环境问题和发展短板。

经过3年多的攻坚奋战,深圳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域消除黑臭水体,茅洲河、深圳河等五大河流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被国务院评为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五个城市之一,并成为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今年1-6月,全市五大河流考核断面水质持续向好,茅洲河共和村、龙岗河西湖村断面平均水质达到Ⅳ类,深圳河河口、观澜河企坪、坪山河上洋断面平均水质达到Ⅲ类。

这张优异的治污“成绩单”来之不易,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便是其中重要一环。

“经过努力,我们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并将1519个小微水体纳入湖长制体系,全市共落实1033名河长、818名湖长。各级河长靠前指挥,攻坚克难,全面完成‘清四乱’任务。”深圳市水务局局长张礼卫近日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座谈会上如是说。

张礼卫表示,“今年上半年,我们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述职机制,定期对河湖长履职情况开展评价,推动河湖长从‘有名’到‘有实’。深化全民参与机制,推动民间河长、志愿者河长常态化管水护河,目前注册护河志愿者约11万人,占全市注册志愿者5.5%。”

据介绍,下一步,深圳将制定河湖长制工作方案“2.0版”,建立以水质目标为导向的河湖长考核问责机制。以流域管理中心为支撑,探索在全市五大流域分别成立由市级河长任主席,相关市直部门和辖区政府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流域治理委员会,统筹协调流域重大涉水事务。推进河湖长制立法,深化深莞深惠跨界河流联防联治机制,完善水环境设施建设管理、污染物排放等标准规范体系。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间河长、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决策与过程监督。加大治水宣传力度,倡导节约环保理念,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全民治水兴水新格局。(见习记者 张大川)

来源:南方+

#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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