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介绍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经2007年6月29日农业部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1月23日《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农经发〔2006〕1号)同时废止。本示范章程中的楷体文字部分为解释性规定,其他字体部分为示范性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本示范章程制订和修正本社章程。
农民合作社《章程》的规范是什么? 农民合作社的《章程》是合作社的“宪法”,是全体成员都 必须遵守的。章程是规范合作社发展方向的基本制度,是农民合作社运行管理的基本遵循。社怎么办、事怎么干、谁。
如何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主要内容和组织管理制度? 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小宪法,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所有加入该合作社的成员都必须承认并遵守。章程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由章程完成的事项作出规定,还要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