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拆迁新政策,瑶海区方庙街道站塘村已经实行了吗?如果是老政策拆迁户能拒绝吗? 到当地政府拆迁部门咨询。当前在线律师:4,379人,咨询律师免费,3~15分钟获得解答!紧急咨询 1位律师回答 王文元律师 主办律师 安徽宪达律师事务所 专业:损害赔偿 刑事。
合肥首个“先建后拆”旧改项目诞生 快半年可入住 老房子钥匙还没交,回迁的新房已经盖好,这样的好事儿你想过吗?2015年12月5日,位于合肥瑶海区老安纺的居民住宅小区纺织一村动迁工作正式启动,居民们在社居委门口.
合肥市最新拆迁补偿细则 合肥2113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合5261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4102上房屋补偿办法(修改草1653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拆迁补偿范围及补偿细则具体内容如下:1.适用范围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行政区域内(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统称市区)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工作,适用本办法。2.补偿安置(1)、用途和合法性认定个人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按照住宅房屋认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乡镇企业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房屋,按照办公、生产等用途房屋认定。拆迁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下列规定情形计算有效面积:(一)房屋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二)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大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三)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补偿对象可按200元/平方米申请补齐至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后计算有效面积。(2)、补偿对象认定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宅基地上房屋补偿的,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认定为补偿对象,予以住宅房屋补偿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