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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特许经营协议 市政类融资租赁业务碰到特许经营协议中政府约束资产权属条款时如何处理?

2021-04-23知识10

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第二章 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 特许经营权的授权主体是有市政公用事业事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跨行政区域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本着有关各方平等协商的原则,共同加强监管。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所属的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监督。第九条 特许经营者按照城市规划投资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在特许经营期满或者特许经营权终止后,无偿移交政府。第十条 特许经营可以采取下列形式:(一)在一定期限内,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权授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无偿移交政府;(二)在一定期限内,将建成项目的经营权授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特许经营者向政府支付项目建设费用,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无偿移交政府;(三)在一定期限内,委托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前款第一、二项的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第三项的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制订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公用。

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招标中,其双方当事 参考答案:A,B,C

什么是特许经营协议? 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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