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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他们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

2021-04-23知识12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有哪些?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我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

如标题所示 是指主体不具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个人. 当前在线律师:,咨询律师免费,3~15分钟获得解答!紧急咨询 好评:888 个 已帮助:207560 人 有用 0 人认为答案有用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法主体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关系的一方的用人单位必然百是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度某些用工中也可以作用人单位。从上述规知定来看,直接排除了个人、或未登记的企业作为用人单位的可能。二、员工在就业时应注道意用人单位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的法律主体资格,并不是所有名称叫厂、公司的就办理过营业登记。如果没有登记就不可能构成用工主体回,那么劳动法所规定的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工伤待遇、年休假、病假工资等待遇都没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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