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6日17时9分,黄骅市公安交警大队滕庄子中队和黄骅市公安局滕庄子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辅警在羊孔线101公里600米路段执勤时,发现驾驶冀ET***3大货车的白*玉(巨鹿县巨鹿镇**村)未系安全带,于是将其拦停。该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七项之规定,对其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
来源:黄骅交警微发布
2020年7月26日17时9分,黄骅市公安交警大队滕庄子中队和黄骅市公安局滕庄子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辅警在羊孔线101公里600米路段执勤时,发现驾驶冀ET***3大货车的白*玉(巨鹿县巨鹿镇**村)未系安全带,于是将其拦停。该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七项之规定,对其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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