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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十佳扫黑除恶干警先进事迹巡礼—县人民法院法官刘辉

2020-07-28新闻20

人物名片:刘辉,鹿邑县人民法院法官。从事刑事审判十余年,多次荣获鹿邑县人民法院办案先进个人,周口市政法委打击“两抢一盗”先进个人,鹿邑县“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3月被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个人,2020年6月被鹿邑县政法委授予十佳扫黑除恶干警。

勤学严谨,敢于担当

刑事审判责任重于泰山,审判必须做到严谨至微、精益求精,必须办成铁案,这是刘辉对自己工作的要求,也确确实实落实到了承办的每一个案件中。因为深知责任的重大,从事刑事审判十四年来,刘辉从没停下过学习的脚步,学习庭审的驾驭、证据的审查、裁判文书的论理书写、法律法规的准确理解与适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刘辉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从严从重判处了黑恶犯罪罪犯17人。在审理被告人轩某等12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考虑到该案案情重大复杂,作案时间跨度长,涉案人数多。该团伙长期在县域内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敲诈他人财物,严重破坏秩序,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恶劣影响,侦查卷宗多达40余册。

刘辉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以办公室为“家”,加班加点,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等困难,迎难而上,任劳任怨,促进该案在最快审限内审结,该判决书制作达170页约12万字,从严从重惩处了这批危害群众的恶势力团伙,群众拍手称快!

一心为民、无私奉献

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刑事审判也是一样,惩治犯罪、捍卫正义固然重要,但打开被害人、被害人家属的“心结”,更是审判的深层要求。

刘辉心中时刻装着当事人。2019年他承办了一起交通肇事致受害人死亡案件,受害人二十余岁,青春正盛,父母又都是残疾人,家庭非常困难。受害人近亲属提出了巨额的赔偿请求,被告人家庭难以支付。

刘辉仔细研究案卷,发现如果一判了之,受害人家庭生活将失去保障,被告人也因得不到对方谅解而被重判,但双方对立情绪较大,几次调解都陷入僵局。面对情绪激动、生活失去保障的被害人家属,刘辉不忍心放弃调解工作,多次走村入户,邀请村干部及驻村扶贫干部对双方进行开导感化,几经周折,被告人家属终于同意在保险赔付的基础上,再个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案件判决后被害人家属生活多了份保障,被告人获得了谅解,被法律酌轻判处,双方都对法官的坚持和付出表示感激。

倾心温情服务,让司法更有温度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刘辉发现近几年农村非法种植毒品案件数量不断增加,被告人普遍年龄较大,在法庭辩解的时候称种植罂粟是为了治病和吃菜。刘辉意识到农村老年人存在法治意识淡薄的现象,意识不到种植罂粟的严重危害性,为了避免这种现象,他大胆探索,把法庭开到村庄里。对那些因年老残疾不能到庭的被告人,刘辉就到当地开展巡回办案。在办案的过程中,注重以案释法,向群众讲述种植罂粟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不论什么理由,都不能种植,一旦触犯刑法,将会有牢狱之灾! 以点带面、以案说法,深入农村,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深化了普法宣传效果。

2019年刘辉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通过做工作,被告人主动退赔所盗钱款,被害人是老年人,行走不便,被盗数额少的几十元,多的一百多元,刘辉亲自到三十多公里外的被害人家中,把钱款交到被害人手里,受到了被害人及当地群众的赞誉。

#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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