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延期收款 看看这个能不能帮到你。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的通知 2008-11-15 文号:汇综发[2008]176号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打印]<;/SPAN>;-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实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56号)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见附件),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第一部分 延期收款登记管理原则第一条 为完善对外资产统计监测,规范境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的登记管理,保护出口企业的正当权益,保证跨境贸易活动与其资金流动的真实性和一致性,特制定本指引。企业货物出口项下延期收款应按本指引进行登记和管理。第二条 企业自2008年12月1日(含,下同)后货物出口而发生的期限超过90天(不含,下同)的延期收款(以下简称“延期收款),须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www.safesvc.gov.cn)办理逐笔登记。。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延期收款合同登记的问题 客户未能在90在付款那么我们公司需要进行远期收汇备案,其中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延期收款合同登记中。
到外管局做延期收款报告的补充协议要怎么? 1 问:谁知道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延期收款的现场报 答:延期收款办理指南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内容概要企业自2008年12月1日(含)后货物出口而发生的期限超过90天(不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