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代理的定义是什么 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抄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该条即是对我国民法范围内的代理的法律依据。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产生法律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这里的本人或代理人是在设定、变袭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时,需要得到别人帮助的一方;代理人是能够给予被代理人帮助,代替他人实施意思表示或者受领意思表示的一方。代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代理仅指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进行的代理,即直接代理。zd广义的代理除含有直接代理外,还包括间接代理,即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尔后将该行为效果间接归于本人的代理。而我国民法规定的是直接代理
法律禁止的代理行为包括什么? 故《民法通则》第66条第3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四,代理人明知代理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行为。民事活动。
民事代理行为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民事代2113理行为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代5261理人须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41022、代理1653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3、代理实施的行为是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不能代理。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接受或承担。如果是简答题,以上4点是完成的、标准的特征。如果是论述,可在以上4点基础上进行适当阐述,祝你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