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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改快讯|《深圳市蓝线优化调整方案》成果发布

2020-07-28新闻14

日前,《深圳市蓝线优化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印发,现将成果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根据深圳市当前实际情况,本方案所称的城市蓝线,是指深圳市城市规划确定的河、渠、库、湿地、滞洪区及原水管渠等城市水系和 水源工程的保护与控制的地域界线。

本次蓝线方案按流域进行分区。共划分为“五大流域、四大水系” 九个分区,分别为深圳河流域分区、茅洲河流域分区、观澜河流域分 区、龙岗河流域分区、坪山河流域分区、深圳湾水系分区、珠江口水系分区、大鹏湾水系分区和大亚湾水系分区。

本次方案划定对象包括及河道 314 条,总长度约 1004.3 公里;水库 160 宗,总库容约 9.58 亿立方米;滞洪区及湿地47块,总面积约 6.77 平方公里;原水管渠 43 条,总长度约 438.3 公里。

本次方案划定蓝线总面积约 229.60 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 11.50%。其中河道及排水渠蓝线划定总面积约 45.72 平方公里;水库 蓝线划定总面积约 171.29 平方公里;滞洪区及湿地蓝线划定总面积 约 7.17 平方公里;原水管渠蓝线划定总面积约 9.46 平方公里。

《深圳市蓝线优化调整方案》明确,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各层次国土空间规划应保障蓝线保护对象功能发挥及安全运行的空间。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且相关建设行为不得对城市水系(含原水管线)保护构成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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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合一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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