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超出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均为无效吗? 错!不是无效的,需要有人承担!
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哪些内容? 一、代理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应()? 答案为:代理2113人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其法律5261后果4102应由代理人承担,只有经过被代理1653人追认后,被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 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扩展资料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并且《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因此,委托人应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对授权范围予以明确约定,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将自己取得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