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婚姻制度的主要规定,在唐律中有何变化与发展 《户婚》是中国封建时代规定户籍、田土、赋役、婚姻家庭等事项的法律。有关户婚的法律规定发端于战国、秦朝。汉《九章律》以户律规定婚姻、户籍、赋税等。。
金牌冰人 本回答浓缩了此文关于户婚的内容,严禁复制.http://cache.baidu.com/c?word=%CC%C6%3B%C2%C9%3B%BB%A7%3B%BB%E9&url=http%3A//www%2Et67%2Ecn/lunwen/5914175/&b=0&a=5&user=baidu唐律的篇目结构比较简单,仅分为十二篇,分别是户婚、名例、卫禁、职制、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和断狱等篇(律)。以后唐高宗时撰修的《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只是在律条后附以“疏议”,起到阐发律意,使人明了的作用,并无更复杂的内容。宋刑统的篇目结构与唐律有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在篇中分门,每一门中含有数条律条。共有二百十三门。户婚律有二十五门。《宋刑统·户婚律》“脱漏增减户口”中规定的脱漏增减户口罪是把《唐律疏议·户婚》中“里正不觉脱漏增减”、“州县不觉脱漏增减”和“里正官司妄脱漏增减”三条中规定的里正、州县不觉脱漏或妄脱漏增减户口三罪合为一体而成,内容基本没变,都把里正、州县官脱漏或增减户口的行为作为惩治对象。《宋刑统·户婚律》的“户绝资产”、“死商钱物”和“典卖指当论竞物业”条皆是新增。大明律与大清律例弃去唐律的罪名较宋刑统为多,仅在户婚律中就有不少。《唐律疏议·户婚》“卖口分田”、“妄认。
唐律疏议中的律是指的哪部?还有唐律疏议的特点?《唐律疏议》原名律疏;又名唐律、唐律疏义、故唐律疏义,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