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按国家劳动法规定的超时费是怎么算的呢? 你好,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如果用人单位因为生产需要加时工作的话,应按照以下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新劳动法对超时上班有何规定,如果违规我们去哪申诉? 你这个直接是单位违法。如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如未足付工资、加班费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的问题 超时费的问题还有合同 1、日、周工作严重超时,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你加班费;2、加班费标准: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如单位现在辞退你属违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八十七条,你可以要求四个月工资补偿;4、如单位不辞退你,你仍有权要求加班费;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