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张柏芝的信息也是连续登上热搜,遭遇了前经纪人和公司的法院控告,并且直言说张柏芝违反合约,大概起诉赔偿的违约金价格在1200港币,转换为人民币就是1085万元片酬,当时答应了拍摄电影,而现在要求她归还已收取的片酬,同时也需要赔偿损失。
据介绍说张柏芝在九年前与经纪人余毓兴签署的条约中,里面有明显的的写道两人为期的八年合约里面,张柏芝的一切必须由余毓兴签署的条约中拍摄四部电影进行工作,同时余毓兴还向张柏芝支付了3618万人民币的片酬费用,同时在2012年,余毓兴又再次向张柏芝支付了249万人民币。
当时作为经纪人的余毓兴都已经给张柏芝说的一清二楚,但张柏芝却没有根据签约的合同进行履行拍摄,不知道是不是关于疫情期间的原因,张柏芝在家中带娃的时候就因为官司再一次引起争议。
如今40岁的张柏芝也是成为票房最高的艺人演员,她的事业在演艺方面还是占据一定的地位,票房最高的就是曾经参加周星驰的电影《喜剧之王》,随后又拍摄的《忘不了》获得香港电影的最佳女主角,婚姻上面经历了分手、离婚事故,近些年她一直都是处于在家安心带孩子从没有太多的融入娱乐圈。
张柏芝与余毓兴之间有太多的纠葛,经纪人也早已不是张柏芝之前的经纪人,所以这次的起诉原因很简单,之前余毓兴要求拍摄的两部电影都没有实现拍摄,要求张柏芝归还曾经已收取的片酬,至于张柏芝这边做出怎样的回复暂时还没有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