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三十多年,地区和驻地市合并,成为地级市,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这几十年,也是我国经济腾飞的时代。一个地级市,至少让一个区域先富起来,这是符合我们的基本原则的。就是说,一个地区,哪怕经济很不发达,至少地级市所在的区域,发展还是能最大限度得到保障的。
不过,经济发展到今天,我们要考虑的已经不再是先富问题,而是共同富裕的问题。也就是说,从过去的做好一朵花,到将来的遍地开花。这也是由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决定的。
那么,为了达到均衡发展的目的,在行政架构上,可以如何调整呢?我们不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探讨一番。
第一,地级市规模要扩大,一个省以不超过8个地级市为宜。
第二,地级市的权限要重新调整,要将大部分权力下放到县市,保留审批、协调、监察、司法等职能。也就是说,将地级市做成省的派出机构。这样,省管县就实现了。
第三,县和县级市也要合并。人口30万以下,面积1500平方公里以下的县,应就近合并。尤其是河北,二十万人的小县一大片,严重浪费公共资源。
第四,大的县级市可以由省直管,比如湖北的仙桃、潜江等市。如果老河口、丹江口、谷城县合并,也可以由省直管。小一点的可以由地级市代管。
第五,乡镇合并。人口5万以下的乡镇可以就近合并,一个县的乡镇以不超15个为宜。减少基层人员,提高效率。
第六,让市和区成为经济管辖单位,而非地域管辖单位。这样,县下设市和市下设区可以同时进行。比如,我们湖南安化,面积差不多5000平方公里,可以在县城设东坪市,梅城镇设梅城市。镇是地域管辖单位,市只指城区,很纯粹。比如鄂州,如果降为县级市,就可以设几个区。还有老河口、丹江口和谷城县,如果合并为县级市,就可以设几个区,管辖原来个县市的城区。
这样,整个体系就灵活了。
市要脱离行政级别,地级市要做虚,县要做大做强,这才是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一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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