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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牵连数万人的贪污案,明洪武四大案之一的郭桓案为何如此轰动

2020-07-27新闻11

纵观历史上的各个朝代,凡是白手起家的皇帝在建国之初都是君明臣贤,百姓和乐(如果皇帝不贤明也打不下来天下),这个时候的朝廷腐败之风还没有盛行,因此官员们也都是极为廉洁的。但是反观明朝,在建国之初就爆发了大规模的贪污案件。此次贪污案件,牵连者众多,贪污案值极大,引起了举国震惊。

在此次贪污案件之后,朱元璋为了避免官员随意篡改账目金额,将一、二、三等大写数字改为了壹、贰、叄,对后世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这个案件就是洪武四大案之一的郭桓案。一、一个小小的户部侍郎

明洪武十八年(1385),朱元璋怀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的李彧和提刑按察使司的赵德全,这俩人伙同户部侍郎郭恒一起徇私舞弊,于是下令大理寺调查此事。

同年三月,户部侍郎郭恒事发,御史余敏等人状告户部侍郎郭恒连同李彧、赵德全等人贪污国家粮饷。其罪行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也就是说这些地方的赋税朱元璋没收到,全进了郭桓等人的腰包了

二:私吞浙江的秋粮,浙江的秋粮本应上缴400多万石,他只上交了200万石,也就是说他私吞了相当于他数百年俸禄的秋粮(户部侍郎年俸600石)。

三:征收赋税时巧立名目,征收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等赋税,中饱私囊。

据悉,郭恒的涉案总金额总达两千四百万两,而当时明朝的白银总收入一年才五千万两,也就是说郭恒和他的同伙的贪污金额约占大明王朝税收一半,这涉案金额实在是耸人听闻。朝廷为了避重就轻,平息民怨,将两千四百万两白银改为七百万两白银,可即使是七百万两白银,也足够杀郭恒几百次了。

在如此触目惊心的数字面前,朱元璋极为震怒,他立即下令锦衣卫追查此案的有关人员,并令审刑司吴庸主持此案。

二、 受郭恒案牵连的众多人员

郭恒案经审刑司吴庸主审,牵连出了众多的人员,包括全国十二个布政司。其中六部的大多数官员成为了郭恒的同党。他们包括礼部尚书赵瑁(正二品)、刑部尚书王慧迪(正二品)、兵部侍郎王志(正三品)等若干人员。当时六部至左右侍郎一下的人都受到了牵连,都被罢免或被杀。

这也就是说当时的六部,每个部除了尚书,左右侍郎这三人以外,剩下的人几乎都被干掉了(明朝六部制度,一部设一个部长尚书,两个副部长侍郎),当然像刑部,礼部这两部就连尚书也被干掉了。

当时的六部长官真的成了光杆司令,手下一个办事的人都没有了。郭恒案牵连之广简直是耸人听闻,以至于大臣们都人心惶惶。以至于在早晨见面的第一句话从"吃了吗"变成了"你们部今天又抓走几个"。

这仅仅是郭恒案的冰山一角,是京官所遭遇的问题,而地方官遭遇的问题则更为严重。因为粮食从各个省运来的,从省往下查就是府县,乡村。此案主要负责人吴庸秉承着宁可错杀一千,不肯放过一个的原则,将有嫌疑的人员全部抓获,就连小吏,粮长等人也因为受到牵连而被捕。

此案一共杀掉了三万余人,所谓"百姓中产之家大抵皆破",但是的富户几乎是已经全被消灭了,可以说朱元璋将当时的全国势力来了一次大清洗。此举令明朝各位官员胆寒,时人谓:"郡县之官虽居穷山绝塞之地,去京师万余里外,皆悚心震胆,如神明临其庭,不敢少肆"。三、郭恒案的疑点

关于郭恒案,历来疑点多多,众说纷纭小编将其归纳为两大疑点。

疑点一:郭恒贪污的金额过于巨大

试问郭恒,一个小小的户部侍郎,哪有那么大的权利和胆子,去贪污一笔数额如此巨大的钱款,这显然不合理,更何况在当时,朱元璋刚刚处理完胡惟庸案,设立了锦衣卫,怎么可能让郭恒一个小小的侍郎贪污数额如此巨大的粮饷。

而且当时因为朱元璋厌恶贪官,所以洪武年间的反贪力度世所罕见。即使是在穷乡僻壤,贪官在白天贪污,晚上也会被抓。而郭恒显然不可能一天就贪污数百万石粮食,尤其是郭恒还是京官,他就在朱元璋的眼皮子底下,在无数锦衣卫的来来往往中,他还敢贪污这么些粮食,实在是胆气过人。

另外朱元璋在废除丞相后,凡是六部的事,朱元璋都亲自过问。而今年在没有灾祸的情况下,户部今年少收了好几百万石的粮食,朱元璋竟然没有察觉,反而是有人上书才反应过来,这显然不合理。

疑点二:涉案人员人数太多

我们看历史中著名的贪污案都会发现,凡是贪污案,都是涉及人员越少越好,毕竟贪污又不是结党营私,少一个知道就少一分危险,如果非要有同伙的话,那么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才是最好的状态。

而户部侍郎郭恒却反其道而行之,在贪污之前,他秉承着有钱一起赚的原则,先行联系了礼部,兵部等和贪污粮食完全挨不上边的部门,一起进行贪污。仿佛是给自己的贪污行动打了广告一样。除此之外郭恒还拉拢了十二个布政司的大小官员,一起进行贪污,其朋党之大简直是囊括四海了。只是区区的粮食贪污,完全用不着这样,这显然令人费解。

四、大规模官员贪污的实情

经过一番案情的分析,显然户部侍郎郭恒是不可能联合众人一起贪污的。但是众多大臣都被牵连的根本原因就是明朝官员的待遇。

众所周知朱元璋是农民出身,平生最恨贪官污吏,于是在明朝建国初期,朱元璋不仅制定了严酷的贪官惩戒措施,还极大的压低了官员们的俸禄。

在明朝洪武年间官员的俸禄,一个正七品的知县,俸禄不过7.5石,知县要靠区区7.5石的收入养一大家子的人,还要打点下人(不打点的后果就是有人消极怠工),同时知县还得维持一个地方官的体面,所以说7.5石是远远不够的。而明朝关于贪污的法典又是如此严厉,所以只靠俸禄来生活的大臣几乎是家无余粮,如著名清官海瑞,曾为朝中二品大员,但是其所得俸禄却少得可怜,甚至连肉都要吃不起了。

显然大多数官员都不是海瑞,他们不甘于清贫的生活,于是便自发的贪污起来。

参考资料:《明史》、《太祖本纪》、《刑法志》

#明朝#朱元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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