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办自2017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全国农村开展的一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什么?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
2017年上半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doc可编辑]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勇成网络2017年上半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公文 XX年上半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在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区委宣传部、区创城办组织协调下,全区上下思想高度统一,组织有力,各职能部门责任明确,密切配合,抓重点、攻难点、促亮点,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这半年来,我区创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强化领导,高度重视,行动迅速 市文明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汇报会召开后,5月8日我区立即召开了创城工作动员会,区委书记杨亚俊作了重要讲话,紧接着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黄明才为组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区长朱健,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殷崇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春红,区政协e68a84e8a2ade799bee5baa631333433626564副主席梁锦莲、区副处级干部谢小敏为副组长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由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小组长的4个督查小组,落实任务、明确职责,为我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创城氛围 全面提档升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通过。
江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表彰省直机关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的决定》谁有,截个图,感谢 赣直文明委〔2017〕4号省直(中央驻赣)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根据《江西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江西省直属机关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文明委决定在省直(中央驻赣)厅局及其直属单位开展江西省直属机关第十四届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与对象党组织关系隶属于省直机关工委的省直(中央驻赣)厅局及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属单位;党组织关系不在省直机关工委的在昌厅级单位根据自愿原则申报。二、评选条件与原则1.符合《江西省直属机关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文明单位条件,同时依照《江西省直属机关第十四届文明单位测评细则》进行自评且测评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者。2.省直(中央驻赣)厅局直属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须经主管厅局(单位)考核择优推荐,推荐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上届受表彰数。三、考核时间1.省直机关文明办对厅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2.厅局对直属单位考核时间于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四、评选程序1.申报。各申报单位须填写《江西省直属机关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申报表》(附件1)和《江西省直属机关第十四届文明单位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