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的关系 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实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和基本条件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精神文明建设相互。
如何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如何推进法治建设1.加强法律权威性。“法律是摒弃了激情的理性,所以比任何个人更可取。从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论可以看出,西方法治从源头起就直接提出了法治和人治的尖锐对立2。其中蕴含的核心价值是:高扬法的神圣性、至上性、权威性,强调实行法治的标志是服从法律【2】。只有坚持法律的权威性,才能杜绝人治,真正实现法治。坚持法律的权威性,是实现法治的根本。法治就是把权力赋予法律,而不是某个人。再优秀的人,当大权在握,理性也会被欲望腐蚀。所以说“法律比任何个人更可取。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法治,就是人民把当家作主的权利赋予法律,以得到保障。【】2.规范立法3。严格执行立法程序,才能保证人民的立法权得到实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立法权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利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立法权的具体实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立法程序,才能保障人民立法权,使得立法能够真正代表人民利益。这样的法,才能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另一方面,规范立法也是立法科学性的保障。3.保证司法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法治的本质要求。法治的本质是把权力赋予法律,而非个人。这就要求,人人皆须平等地。
法制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法制建设,顾名思义,以法安国,以建设强国,才能有和谐的社会,两者相连密切,少一则不可,民即可安居乐业,百姓丰谷富田,另歹者不思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