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类项目达到多少资金才算是公开招标的金额,又在多少金额可以申请竞争性磋商?按 政府采购法:二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
政府采购项目哪些情形是可以不采用公开招标的,还是都可以不采用了? 具有特殊性,2113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5261用公开招4102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1653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等可以不采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扩展资料: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规定: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
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