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及征求意见什么时候提出来的 据四中全会公报: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2014年11月6日,国新办举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决定》确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五个法定程序:第一,老百姓参与。第二,请专家论证。第三,风险评估。第四,进行合法性审查。第五,集体讨论决定,而不是行政领导一个人拍脑袋。袁曙宏强调,把这五大程序法定化,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各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必须要按照法定程序走,如果各级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来决策,造成重大损失,就要被终身追究责任。
政府重大决策为什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国是人民民主政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复是人民的政府。政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利制于通过民主决策作出最佳的选择;有利于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
政府重大决策为什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参与 是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从“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到党的 十七大 提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重大决策,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