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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代理的中国制度现状 商事登记代理行业混乱

2021-04-23知识2

公司的成立日期是从领到营业执照开始算的吗?还是按商事登记业务完成的时间算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我也要问 不可以试营业。在法律上没有试营业的说法,试营业就相当于营业,是违反国家规定的。。

商事登记的意义 (1)确认商事主体的商事活动资格,保护商事主体的合法经营活动。

商事代理的中国制度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外资及国外的经营方式进入国内;加之中国不断在商贸方面与国际惯例靠拢,各类商事代理活动在中国市场上发展迅猛。除了各企业根据市场规律自行采用商事代理这一营销方式外,政府也将之作为改革流通体制的一项措施。李鹏总理在1995年3月5日的全国人大八届三次会议上指出:“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积极发展商业代理制…”中国的内贸与外贸主管部门,正在努力探寻、推广适用于本行业的商事代理方式。而证券、期货、房地产市场的兴起,更为商事代理业的成长开辟了广阔的天地。可以说,国际上现有的各类商事代理业务形式,都已出现并活跃在中国市场上,一个形式多样,高效运作的商事代理业的时代即将形成。与蓬勃发展的商事代理实践相比,中国的商事代理法律制度却显得十分滞后。就中国关于民商事代理的规范性文件而言,主要有三类:法律类的有《民法通则》中有关代理的章节、《经济合同法》中有关委托的条款等;法规类的有《专利代理条例》、《国际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等专业代理法规;行政规章类的有《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暂行规定》等。然而,这些规范远不能适应商事代理现实的需求。首先,民法通则规定的代理,是。

#商事登记代理行业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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