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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儿童性剥削预防和处置平台工作指引》正式发布!

2020-07-27新闻11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成为儿童学习生活越来越依赖的重要工具,也给儿童的网络安全带来众多风险和挑战。为进一步强化互联网平台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提高平台主动参与线上儿童性剥削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处置能力,防范平台法律风险,在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公益文化中心指导下,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课题组撰写了《线上儿童性剥削预防和处置平台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7月17日,工作指引线上发布会召开。

本工作指引共分为五大部分,列举了八类线上儿童性剥削的表现形式,提出了互联网平台应采取的二十四项具体措施,以期为互联网平台预防和处置线上儿童性剥削提供操作性更强的指导。

工作指引提出,“线上儿童性剥削”是指以互联网为媒介、带有某种交易特征、对儿童实施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线上儿童性剥削的严重危害,并针对以色情为目的的线上儿童性引诱和性剥削行为进行立法。而在我国线上儿童性剥削还属于相对新兴的概念。

工作指引提出了互联网平台应予以禁止的八类线上儿童性剥削形式:基于互联网联络的强奸犯罪;基于互联网实施组织介绍儿童卖淫等违法犯罪;基于互联网以儿童为对象实施性勒索的违法犯罪;基于互联网发生的猥亵违法犯罪;基于互联网以儿童为对象实施性欺凌的违法犯罪;基于互联网与以儿童为对象色情制品相关的违法犯罪;基于互联网持有儿童为对象的色情制品的行为;基于互联网性引诱儿童的行为。

工作指引为互联网平台如何更好发挥未成年人保护作用提供了方向。在预防措施方面,平台应巩固提升发现警示机制。在完善禁止性文字、图片数据库的基础上,通过机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违禁内容,向用户发出警示,并采取禁止上传、删除、阻断传输等处理措施。

在事后处置方面,平台应全面完善报警维权机制。首先,应设置专门的处置部门。发现违禁行为时快速反应,比如对以儿童为对象的色情制品应当在发布之时起1小时内予以删除。建立白灰黑名单制度,根据用户使用行为进行区别管理。其次,平台应建立报警机制。及时完善自身产品,发现缺陷、漏洞时应及时告知用户及主管部门。如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报告,并保留相关证据。再次,平台应建立维权机制。通过醒目方式突出投诉举报功能并设置专门的投诉解答部门,对举报投诉问题及时反馈。

来源 |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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