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包括什么内容 法律/文件具体条款《水污染防治法》(2008)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向该水体排污的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对不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发给排污许可证;对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第十五条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区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核定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核定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条件排放污染物。其他《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海洋环境保护法》、《行政许可法》3。
若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需要发放多少排污许可证 又称可买卖的许可证。西方经济学者在研讨进行污染控制管理时根据污染权市场思想建立的一个理论概念。它可表达成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环境管理部门依据环境质量要求,将污染。
对于排污许可证审批流程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一、排污许可证审批条件(一)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