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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 对待给付

2020-07-18知识17

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简单的说:先履行抗辩权 是\"后者\"的拒绝不安抗辩权 是“前者”的拒绝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及效力的解释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有哪些1、前提条件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而预期违约制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合同履行的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抄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一种对抗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履行抗辩权的种类有三种,具体是: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百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度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答情形。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不安事由是什么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丧失商业信誉3、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行使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行使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对价债务;2、行使抗辩权曲当事人没有先给付义务;3、双方债务已届请偿期;4、对方当事人未为给付或提出给付。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有难为对待给付之虞是什么意思?合同法里关于不安抗辩权的内容。 有难为对待给付之虞的意思是担心对方不能交付自己已经支付的等价物。就是说买卖合同里担心后交货的对方交付不了。不安抗辩权是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享有的权利。简单举个例子,甲要向乙买鸡,两人签订合同,合同中规定甲先向乙支付所有的钱款,3日后乙将鸡交给甲,但是在付款前一天,乙的鸡场着了火,所有的鸡都被烧死了,所以此时甲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在交款之日不可以提出先不交付货款,因为他不确定乙是否还有鸡能给他。满意请采纳。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区别有哪些? 1、时间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有先后履行顺序。2、主张权利的条件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其债务或者未适当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原因是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下列属于该种危险的有 ABCD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有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中,与适用不安抗辩权须具备的条件相同的是()。A.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 正确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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