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购物卡使用后财务做账为什么是应收账款在借方增加了? 由于当初企业给员工发的员工购物卡时,交没有做账务处理,当使用购贷卡发生业务,要进行账务处理,视同销售处理。借:应收账款借:主营业 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应付薪金及报酬—福利费贷:应收账款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薪金及报酬—福利费
买的购物卡发给员工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1、如题所指事项,一般属于发放员工福利性质,那么,按照现行财税规定,所涉进项税是不得依法抵扣销项税的;2、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公司发的购物卡福利,税务上如何处理 1、购买的购物卡,在尚未确定具体使用用途之前,应挂账“其他应收款”或者“预付账款”处理。借: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贷:银行存款。企业购买预付卡,仅能从售卡方或支付机构取得普通发票,无法取得专用发票,项目是“预付卡销售和充值”;购卡人与实际消费者在整个环节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购卡环节取得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在消费环节不允许再次取得增值税发票。由于是不征税项目,发票的收率栏未显示税率,也没有对应的税额。因此公司用于员工过年福利而购买的购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购物卡用来作为端午节的福利发放给本单位员工,属于职工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购物卡发放给职工,应当并入当月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公司以购物卡形式发放节日福利都属于员工因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