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15时37分,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张庄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家中2千多元现金丢失,房子是自己租的,房东曾私自进来过,不确定是不是房东所为。接到警情后民警迅速到达警情地点。
民警仔细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现场从屋内物品上积累的灰尘等情况看,并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随后,民警对报警男子进行详细的询问,男子神色非常不自然,而且说话吱吱呜呜,说出的事情东拼西凑,前后矛盾不符合逻辑,民警发现男子的报警存在疑点。
谨慎细致的民警开展了更加深入的走访调查,最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违法嫌疑陈某交代了自己与房东因为房屋租赁产生了一些纠纷,于是想出谎称家中被盗报警的荒唐想法,想借民警之手吓唬一下房东,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陈某行政罚款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