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始建于1930年代。在这以前,美国政府所担负的救贫责任极少,所发挥的作用也是微乎其微,多数的贫困者、不幸家庭与孤儿仍要依靠民间的慈善组织和教会的社会服务机构进行救助(李宗派,2002)。直到1930年代和1960年代,经由“新政”(new deal)和“与贫穷作战”(war of poverty),救贫措施出现了扩张,并促使政府在救贫工作中承担责任。一、美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一)美国社会救助制度建立的历史过程1929年美国出现了经济恐慌与萧条引发的危机贫穷问题(crisis poverty),为了应对这一经济社会变迁,政府陆续采取了多项措施。1933年罗斯福总统提出“新政”方案,而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1935年国会通过的“社会安全法案”(Social Security Act)。这个法案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公共救助方案,它将妇女、儿童、老年退休、残疾与失业补偿纳入社会福利体系中,形成不同类别的救助体系。公共救助方案在政策设计内涵上强调对“值得救助贫民”(deserving poor)的扶助,救助条件苛刻并呈现出明显的惩罚原则;从政策实施主体上将救助责任和权力推给了州政府;从政策的后果看则带给了穷人显著的社会烙印。1960年代,伴随经济的成长、国力的雄厚以及。
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长期以来,美国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形成“利益共同体”,导致医疗服务价格一路攀升。医疗保险项目监管也有漏洞。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分为公共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公共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包括老年和残障健康保险、医疗补助、儿童健康保险项目及其他保险。其中最重要、惠及面最广的是老年和残障健康保险以及医疗补助。由于医疗保险项目监管的漏洞,有的医生在被查处之后仍然拥有开具处方的权力。2011年,联邦参议员奥林·哈奇和汤姆·科本曾向医疗保险和医疗照顾中心提交了一份被判医疗欺诈罪行的医生名单,名单上的34名医生被定罪后却仍然留在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名单上,意味着他们还能正常看病开药。扩展资料:美国医保改革:2010年3月2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白宫签署了医疗保险改革法案,是奥巴马执政以来最重要的立法成果之一,被称为美国社会保障体系45年来最大变革,将对个人、企业和政府产生深远影响。然而同时该法案也是奥巴马执政以来最有争议的一项,自签署生效以来,医改法案面临的法律诉讼接连不断。美国民众在医改问题上也存在严重分歧,《纽约时报》与哥伦比亚广播公司2012年3月26日公布的民调显示,47%的人支持医改,36%的人反对医改。参考资料来源:。
美国医保改革有哪些目标规定 美国总统奥巴马日前在国会两院联席会议上就医保改革发表了45分钟的演讲。他认为美国医保的“现状不可接受”,并表示,他不是“第一个主张医保改革的总统,但决心成为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