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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 招标能指定品牌吗?

2021-04-23知识3

招投标法对不同的代理商投同一品牌不同型号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37623439规定:“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2、根据财政部《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 规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请示》(冀财采〔2003〕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国际惯例以及《政府采购法》的立法精神,公开竞争是政府采购的基石。政府采购的竞争是指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的不同品牌或者不同生产制造商之间的竞争,原则上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如中央单位2002年实行的计算机、打印机和复印机协议供货制度,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政府采购法》实施后,为了避免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多个投标人的现象,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

同一产品的代理商和制造商可同时投标吗? 问:我是一家2113代理机构5261的工作人员。最近负责某成套设备采购4102,该采购包括1653A、B两种设备。甲公司生产A 设备,但同时代理了乙公司的B 产品,且是B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A、B产品在同一标段,也就是较为复杂的集成采购。一般而言,集成类采购的各类产品中包括实现主体功能的产品和其他产品。上述文件都回答了单一产品的采购,我认为集成采购也应当遵循财办库[2003]38号文件精神,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很多专家认为,应以主体功能作为衡量标准,即在计算投标供应商家数时,如果实现主体功能的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供应商,应按照1个供应商来计算。为避免主体功能范围不清,建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编制标书时,在标书中对主体功能构成范围做事先约定。综上所述,这两家供应商在投标人认定上,只能认定为同一投标人。该项目可能因此出现投标人数不足3家而流标的情形。代理机构应建议这两家供应商商量后由其中一家来参加投标。但是,如果招标文件中并未写明此类要求,代理机构无权剥夺任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权利。供应商可以依法参加本次竞标,但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能要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此外,需提醒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的。

厂家对同一个产品授权3个公司参加投标合法吗 合法,若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说明就可以。注意看招标文件。有些就不行,比如: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就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证明的供应商。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2005年第27号)第三十二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3号)第三十一条: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家制造商或集成商生产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对两家以上集成商使用同一家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集成产品一部分的,按不同集成商计算。《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给出了答复:“政府采购的竞争是指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的不同品牌或者不同生产制造商之间的竞争,原则上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1家投标人,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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