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江津区先锋镇的卢女士反映,江津区先锋镇桥头刘江摩托车店克隆车牌导致导致其信息泄露,据卢女士介绍,车牌为渝CB8276的轻便摩托车在2018年6月被该摩托车店收购,当时摩托车店主称摩托车达到报废条件,建议购买新车,卢女士遂将旧摩托供该店回收,并在该店购买了一辆新摩托车。对于卢女士这样的老主顾,摩托车店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只提出回收报废摩托车,并未提醒卢女士进行注销或者过户变更登记。
今年2020年7月21日卢女士收到一条交警平台的违章记录短信,告知其在2020年7月20日10:32分在江津区贾嗣镇长新路路段05米处驾驶二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被江津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勤务七大队记以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图为违法人使用摩托车
至此卢女士才明白自己的摩托车并没有报废处理,而是刘江摩托车店专卖给了他人。在合同上属于欺诈隐瞒行为,在此提醒各位摩托车驾驶员朋友,除了按时进行年审外,一定要处理好摩托车的报废处理,到正规报废处理公司回收后领取报废证明到车管所进行及时注销,避免他人盗用车主个人信息,发生违章交通事故给原车主带来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