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如何计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你们去年未分配利润为负数(-120),说明是亏损的,今年一季度利润总额(三个月的合计数)减去去年的亏损额,超出部分才需要缴纳所得税。如果小于去年亏损额,可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四月份不用计提。因为所得税是季度预交,年度汇算清缴。
本企业所得税是每一季度缴纳,那计提本季度企业所得税,比如第三季度,是不是把7,8,9月的利润表里的 所得税按季度累计利润计算预交所得税。应预交所得税-前期已经预交所得税=本季度应预交所得税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应该是什么时候缴纳,是按季度还是每个月都要缴纳 企业所得2113税应该是分月或者分季预缴5261,预缴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4102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自1653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扩展资料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了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一是财政拨款;二是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收入,即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做了进一步的细化: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