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并公司产生的商誉怎么处理公司合并后商誉的处理,相关规定如下:(一)、并购商誉的确认当进行合并的企业有相同的控制方时,那么无论是购买方企业所支付的购买价,还是。
什么是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 合并商誉bai是指企业在合并du过程中产生的、合zhi并企业所支付的dao合并成本大于所回享有被合并答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应享有被合并方企业可辨认净资产份额,其差额在国际会计准则中称为负商誉。企业合并主要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三种形式。一般情况下合并商誉产生于吸收合并(兼并)和控股合并,新设合并不会产生合并商誉。在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中,合并企业出示的购买价格(购买成本)可能高于或低于应享有被合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对于发生的合并成本与应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我国在新会计准则颁布前将合并成本大于应享有可辨认净资产的差额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内容,而对于购买方出示的购买价小于应享有被购买方净资产份额的差额,既不作商誉确认,也不计入当期损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发生的合并成本与应享有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如果是正数,作为一项长期资产单独确认;如果是负数则作为一项偶发收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可以采用哪些会计处理方法 商誉是现代企业一种重要的资产。随着当今企业拓宽生产经营渠道、开拓新的市场,作为企业实现迅速发展壮大途径之一的合并活动在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大多数企业而言,合并商誉是一种越来越重大的经济资源,在企业全部资产中所占比重不断加大,发挥的作用也在不断加强,越来越为企业内外部关系人所瞩目。但由于商誉所具有的特殊性质,其会计处理一直是会计理论与实务中研究的热点。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不可辨认的资产—商誉的会计处理有了明确的规范和重大变化。一、商誉的确认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据此,商誉由于它的不可辨认性,新准则将其从无形资产中分离而独立确认为一项资产。从理论上讲,只要企业有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即可确认商誉的存在,并且可将其创立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支出作为成本入账。然而这种确定商誉存在的方法及对它作出的会计计量实施起来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商誉是由各种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没有任何一笔支出能够确认是专为创造商誉而支出的。因此,也难决定该笔支出创造了多少商誉,这些支出的受益期是多少,因而在会计实务中,一般只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