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什么: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一种纳税方式,由纳税人在获得收入的次年进行报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即202?
个人所得税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哪些所得需要汇缴?那些所得不需要汇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什么是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包括以下四项:(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哪些情形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一)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与应纳税额不一致的。(四)大病医疗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哪些情形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一)对于只取得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可在日常预缴环节缴纳全部税款的,不需办理汇算清缴。(二)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由谁来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汇算清缴,也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新个税法实施之后,单位为员工每月代扣个人所得税,但这只是预缴。由于员工入离职或者专项扣除信息未及时填写等原因可能会多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