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质疑或投诉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投标人的质疑和投诉权利是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基本权利。《招标投标法》第六十 五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 标人提出。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4313534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据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结果公示,以及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第六十二条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
投标人质疑评标排在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自辨举证事后补材料可否?可否理解招标方和他串标 1、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