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是北京新经济业态非常活跃、创业者纷纷涌入的一片热土。基金小镇、大学城拔地而起,高铁四通八达。按理说,处在这样一个区域的市场监管部门应该时常会有些新闻呀?然而,事实并非这样。
今天的音伴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它背后的故事。
01
作为媒体人,我关注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管局很长一段时间了。之前搜索各平台很少见有该局的新闻报道。
在大众眼里,应该出新闻的地方为何没有新闻?出于好奇,我连续去了这个市场监管局三次,发现了背后的许多故事。
辖区一家公司股东间产生了纠纷。获此信息后,房山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意识到,如果处理不好企业股东之间的纠纷,可能会殃及在体育公司健身中心办理了预付费卡的消费者利益。
于是,消保科科长黄华主动联系这家公司的股东们,并分别与他们推心置腹地交谈,最终打消了他们关门走人的想法。消保科在化解了可能因为健身中心突然关闭而引起的消费者群诉事件的同时,也引导企业重新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
一则新闻没有发生,一个企业前行了。
02
今年六月的一天,夜已深,黄华科长盯着电脑屏幕凝神思索:如果按照电商平台上的促销邀约,消费者只要付一分钱就可以从旗舰店购买到价值323元的货物,这可能吗?再滞销的商品,也不至于几乎是白送吧!是广告邀约表述有误,还是有意误导消费?
黄华彻夜难眠。一上班就电话联系了这家电商企业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听后惊出了一身冷汗。原来是公司文案人员粗心大意,广告邀约表述不清,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歧义。他们马上在该局消保科的指导下采取补救措施,避免了可能产生的数千万元损失和一起消费者群诉事件。
要做到未诉先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除了尽职尽责,保持高度的市场敏感外,还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这些年来,房山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的工作人员一直坚持学习各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全国人大不久前通过的《民法典》,他们已经从7编、1260条中梳理出了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有关的所有条款,进一步明确了权力边界与法定赋权。
03
更难能可贵的是消保科已经能够依据最新的立法精神处理有关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6月30日,消保科收到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分转信函,内容为消费者王某在河南开封花3000元购买净水机一台,销售人员宣称该净水机制的水能治疗糖尿病,王某饮用后认为无效,求助开封市市场监管局要求退货,但在当地找不到销售方。因为销售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上加盖了北京某科技公司公章,因此写信要求北京某科技公司承担责任。
7月1日,消保科执法人员从涉及合同监管的法定授权出发,对北京某科技公司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虽未销售过投诉人王某购买的某牌饮水机,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对其公司印章及票据不能证伪,承认管理中存在疏漏。消保科向其解释有关法律法规,疏漏属于应知,所以也须承担其相应的民事责任。
7月4日,投诉人王某称已经通过微信转账收到房山辖区内的这家科技公司3000元赔付款。